留言:【收费问题】水价是什么时候涨到3块多的
回复:用户您好!自2017年3月24日起因污水处理价格调整,水费价格由原来的2.7元/立方米调整至3.25元/立方米,如再遇涉水问题可拨打62055110或通过网友留言的方式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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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 林 市 物 价 局、吉林市市政公用局文件吉市价发[2017]11号,关于落实国家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政策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
境保护的总体要求,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精神,经市
政府同意,现就贯彻执行国家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污水处理收费实行分类管理
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分为三类:即居民生活污水、非居民污水和特业污水。
居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执行范围为居民生活产生的污水。
特业污水处理收费执行范围为洗车(汽车美容)、游泳馆、足疗、洗浴(含汗蒸)、美容美发产生的污水。
非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执行范围为除居民生活污水、特业污水以外的污水。
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居民污水处理费规定收费标准为每立方米0.95元;非居民污水处理费规定收费标准为每立方米1.40元。特业污水处理费收费标
准仍按原标准每立方米2.50元执行。
三、污水处理费计费水量按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城乡建设部《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规定执行。
四、为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不受影响,低保户家庭居民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仍按原标准每立方米0.40元执行。
五、加强污水处理企业经营管理,严格执行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和范围,严禁擅自扩大或缩小收费范围。
六、此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污水处理收费执行标准的函》(吉市发改价格字[2009]7号)和吉林市物价局、吉林市市政公用局《关于调
整城区非居民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吉市价发[2015]10号)同时废止。
吉林市物价局 吉林市市政公用局
2017年3月24日
留言:【收费问题】我是吉林市昌邑区幸福铭苑一号楼二单元四楼右门王立权我的水费户号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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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收费问题】更名手续在哪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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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其他问题】龙潭区武汉路北28栋2楼7号郝淑云,要么就叫郝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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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其他问题】吉林市龙潭区江滨5栋2-8-79号赵凤兰的水费缴费号码是多少
回复:用户您好!根据您所提供的住址查询您的新10位账号为4200985975,已通过电话对您进行了答复。如再遇涉水问题可拨打62055110或63381190,也可以通过网友留言的方式咨询,我公司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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