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供电线路突发故障进行抢修,龙东泵房、二五零泵房停电暂停供水。停水影响范围:龙东小区、龙东鹏程小区、铁东F东小区、昆仑燃气、星云工贸、北方化学公司、龙东鹏程小市场、乙烯厂、锦江炼油厂、吉化炼油厂消防队、吉化高碳醇厂、乙烯厂平房区。预计停水时间:2025年11月4日7时55分开始;待恢复供电后,将快速启动泵房恢复供水。给您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初审:盖蕾;复审:李克非;终审:刘键)

    ">因供电线路突发故障进行抢修,龙东泵房、二五零泵房停电暂停供水。停水影响范围:龙东小区、龙东鹏程小区、铁东东小区、昆仑燃气、星云工贸、北方化学公司、龙东鹏程小市场、乙烯厂、锦江炼油厂、吉化炼油厂消防队、吉化高碳醇厂、乙烯厂平房区。预计停水时间:2025年11月4日7时55分开始;待恢复供电后,将快速启动泵房恢复供水。给您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初审:盖蕾;复审:李克非;终审:刘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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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德威御园14号楼至17号楼供水管线改造碰头转换,于2025年11月3日 8时30分至16时30分暂停供水。停水影响范围:铁路中区6号楼至10号楼、延川社区、延川敬老院、延川小区1号楼至5号楼、延川小区13号楼、延安街服务中心、德威御园11号楼至28号楼、军区楼、军区门市、尚都东郡回迁1号楼、2号楼。请相关用户提前做好准备,如提前或延时恢复供水,不再另行通知,给您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初审:盖蕾;复审:李克非;终审:刘键。)



    ">因德威御园14号楼至17号楼供水管线改造碰头转换,于2025年11月3日 8时30分至16时30分暂停供水。停水影响范围:铁路中区6号楼至10号楼、延川社区、延川敬老院、延川小区1号楼至5号楼、延川小区13号楼、延安街服务中心、德威御园11号楼至28号楼、军区楼、军区门市、尚都东郡回迁1号楼、2号楼。请相关用户提前做好准备,如提前或延时恢复供水,不再另行通知,给您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初审:盖蕾;复审:李克非;终审:刘键。)
    [10/31]
  • 因圣家酒店更换水表,于2025年10月31日8时30分至16时暂停供水。停水影响范围:上海路小区、静苑小区、御苑小区、武昌路永平铁路小区、兰州军区楼、杭州路3号楼、4号楼、东煤71号楼、泰庆大厦、土产日杂楼、天津街85号楼、钢丝厂楼、上海路综合1号楼、2号楼、邮政楼。请相关用户提前做好准备,如提前或延时恢复供水,不再另行通知,给您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初审:盖蕾;复审:李克非;终审:刘键。)


    ">因圣家酒店更换水表,于2025年10月31日8时30分至16时暂停供水。停水影响范围:上海路小区、静苑小区、御苑小区、武昌路永平铁路小区、兰州军区楼、杭州路3号楼、4号楼、东煤71号楼、泰庆大厦、土产日杂楼、天津街85号楼、钢丝厂楼、上海路综合1号楼、2号楼、邮政楼。请相关用户提前做好准备,如提前或延时恢复供水,不再另行通知,给您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初审:盖蕾;复审:李克非;终审:刘键。)
    [10/29]
  • 因立业泵房供水管线突发漏水进行抢修,部分小区部分楼暂停供水。停水影响范围:玉山路法院住宅楼、二探矿住宅楼、玉洁花园、交行花园、宜山路9号楼、11号楼、13号楼、长城路部队小区、长江街住宅188号楼、200号楼、203号楼、长江街34号楼、6号楼至8号楼、建设家园、市政甲楼、乙楼、丙楼、丁楼、长江旅社商住楼(长江旅社集资楼)、玉坊小区1号楼、付1号楼、2号楼、玉山花园3号楼至5号楼、玉山小区、华山小区、银花宾馆住宅楼、立业嘉园、税务公安楼、吉林大街99号楼、101号楼、103号楼、宜隆小区。预计抢修时间:2025年10月29日22时40分至次日1时40分。在此期间,请用户随手关闭水龙头,如提前恢复供水,不再另行通知,给您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初审:盖蕾;复审:李克非;终审:刘键。)

    ">因立业泵房供水管线突发漏水进行抢修,部分小区部分楼暂停供水。停水影响范围:玉山路法院住宅楼、二探矿住宅楼、玉洁花园、交行花园、宜山路9号楼、11号楼、13号楼、长城路部队小区、长江街住宅188号楼、200号楼、203号楼、长江街34号楼、6号楼至8号楼、建设家园、市政甲楼、乙楼、丙楼、丁楼、长江旅社商住楼(长江旅社集资楼)、玉坊小区1号楼、付1号楼、2号楼、玉山花园3号楼至5号楼、玉山小区、华山小区、银花宾馆住宅楼、立业嘉园、税务公安楼、吉林大街99号楼、101号楼、103号楼、宜隆小区。预计抢修时间:2025年10月29日22时40分至次日1时40分。在此期间,请用户随手关闭水龙头,如提前恢复供水,不再另行通知,给您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初审:盖蕾;复审:李克非;终审:刘键。)
    [10/29]

  • ">因龙湾雅苑供水管线改造碰头转换,于2025年10月28日20时至22时暂停供水。停水影响范围:泰山路农业局住宅、宝山路厚丰小区、宝山路11号楼、宝山路小区、泰山路林业局37号楼、39号楼、吉林大街80号楼、宝山路建行5号楼、设计院住宅楼、民航住宅楼、广森住宅楼、清新家园、嘉业景园1号楼至5号楼、园林综合楼、龙湾雅苑小区、经贸委4号楼、新宝山小区、化工设备厂小区、金丰小区、园丁园小区、瀚林院101号楼至103号楼、201号楼至207号楼、209号楼、212号楼至215号楼、402号楼至405号楼、408号楼、410号楼、恒泰馨居,教工住宅。请相关用户提前做好准备,如提前恢复供水,不再另行通知,给您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初审:盖蕾;复审:李克非;终审:刘键。)
    [10/28]
  • 因供电线路突发故障进行抢修,沟北泵房、新北家园泵房、新地山湾A区、新地山湾C区泵房停电暂停供水。停水影响范围:沟北泵房、新北家园泵房、新地山湾A区泵房、新地山湾C区泵房 、沟北小区、新北家园小区、新吉林街坊小区、新地山湾A区、新地山湾C区、山湾人家小区、江机工专小区、昌和岭秀小区、电机厂小区、新吉林小区、富华家园小区、山前西小区、贻翔苑小区、北府新城小区、陆军代表楼、解困楼、丰林2号楼、江机山前20号楼、矿建20号楼、农药厂2号楼、华强50号楼、长青公寓、北甸子村、中钢机电、电子信息东校区、电子信息新校区、吉林省工业技师学院、北华大学北校区(篮球馆,网球馆,老干部中心,电控机械实验中心,精工实验中心)、新吉林街道、新工社区、新义社区、新山社区、龙湾社区、新北社区、合肥社区、郑州社区、北京建工(吉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节能(吉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塑料回收粉碎厂、吉林市翔宇清洗设备有限公司、吉林市铭源机电设备检修公司、龙潭区三建筑公司、吉林市顺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吉林市博冶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东方宏大电力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亚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吉晨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天如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山金属包装制品厂、红苹果养老院、东润山水康养中心、吉林市龙盛医学检验有限公司、吉林市龙潭区城厕管理中心、新吉电(吉林)工程技术有限、大川落煤管防堵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东来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万捷工贸有限公司、沈阳铁路局吉林供电段、中油化建工程公司有限公司。停水时间:2025年10月25日7时开始;待恢复供电后,将快速启动泵房恢复供水。给您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初审:盖蕾;复审:李克非;终审:刘键。)

    ">因供电线路突发故障进行抢修,沟北泵房、新北家园泵房、新地山湾区、新地山湾区泵房停电暂停供水。停水影响范围:沟北泵房、新北家园泵房、新地山湾区泵房、新地山湾区泵房 、沟北小区、新北家园小区、新吉林街坊小区、新地山湾区、新地山湾区、山湾人家小区、江机工专小区、昌和岭秀小区、电机厂小区、新吉林小区、富华家园小区、山前西小区、贻翔苑小区、北府新城小区、陆军代表楼、解困楼、丰林2号楼、江机山前20号楼、矿建20号楼、农药厂2号楼、华强50号楼、长青公寓、北甸子村、中钢机电、电子信息东校区、电子信息新校区、吉林省工业技师学院、北华大学北校区(篮球馆,网球馆,老干部中心,电控机械实验中心,精工实验中心)、新吉林街道、新工社区、新义社区、新山社区、龙湾社区、新北社区、合肥社区、郑州社区、北京建工(吉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节能(吉林)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塑料回收粉碎厂、吉林市翔宇清洗设备有限公司、吉林市铭源机电设备检修公司、龙潭区三建筑公司、吉林市顺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吉林市博冶设备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东方宏大电力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亚新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吉晨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天如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山金属包装制品厂、红苹果养老院、东润山水康养中心、吉林市龙盛医学检验有限公司、吉林市龙潭区城厕管理中心、新吉电(吉林)工程技术有限、大川落煤管防堵科技有限公司、吉林省东来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万捷工贸有限公司、沈阳铁路局吉林供电段、中油化建工程公司有限公司。停水时间:2025年10月25日7时开始;待恢复供电后,将快速启动泵房恢复供水。给您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初审:盖蕾;复审:李克非;终审:刘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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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省城市污水处理费管理办法 

      (2006年7月25日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86号公布  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污水处理费的收取、使用和管理,保障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促进城市污水处理的产业化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管理、财政、建设、环保、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组织本办法的实施。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下同)通过城市排污设施(含构成城市排水管网的排水管、排水沟、排水渠、排水泵站,下同)排放污水的,均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纳污水处理费。

      第四条 城市污水处理费自城市污水处理企业建设时开始收取。在城市污水处理企业建设期间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在该企业运营后为经营性收费。

      城市污水处理费收取之前,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向社会公告。

      第五条 单位排放的污水,未经城市排水设施直接排入水体的,不交纳污水处理费,按照国家规定交纳排污费。

      第六条 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其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一级或二级标准后,排入城市排污设施的,分别按照正常污水处理费标准的30%和40%交纳污水处理费。

      第七条 已经交纳污水处理费的单位,不再交纳污水排污费和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

      第八条 单位通过城市排污设施排放的污水,不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

      第九条 城市污水处理费的收费标准核定原则和方法,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另行制定。

      第十条 城市污水处理费,按照下列规定计收:

      (一)排水口安装了计量装置的用户,按照污水排放量计收;

      (二)排水口未安装计量装置的用户,按照用水量的80%计收;

      (三)用水户将污水再次利用或者在用水过程中由于大量消耗而明显减少污水排放量的,按照当地价格管理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据实核定的用水量的折算比率计收。

      第十一条 自来水用户的污水处理费,原则上由城市供水部门在收取水费时一并代收。自备水源用户的污水处理费,原则上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取水资源费时一并代收。

      城市人民政府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污水处理费的代收机构。

      第十二条 污水处理费全额缴入财政专户,财政部门按照实际缴入财政专户金额的5‰,向代收机构拨付手续费。

      第十三条 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自开征之日起3年内,必须建成污水处理企业,并投入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 污水处理企业处理后排水的水质,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一)符合其申报的污水处理价格所对应的污水处理级别;

      (二)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十五条 污水处理费在污水处理企业建设期,由当地财政部门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计划拨付。

      污水处理企业正常运营后,当地财政部门根据环保部门监测的实际处理达到排放标准的水质和建设部门监测的实际处理水量,以及价格管理部门核定的污水处理价格,按月拨付污水处理费。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代收机构应及时报告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由该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倍征收排污费;给污水处理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由城市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征收污水处理费,环保部门按有关规定恢复征收排污费。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责令改正,没收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并由城市人民政府价格管理部门按照其实际处理后的水质等级,重新确定污水处理价格。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保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加倍征收排污费。

      第二十一条 对侵占或挪用污水处理费的,由审计、财政、监察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依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2014-11-18   |   发布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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