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市政施工将华南小区28号楼附近直埋管线挖坏,突发漏水进行抢修,部分楼暂停供水。停水影响范围:华南小区0号楼至13号楼、21号楼、24号楼、26号楼至30号楼、176号楼、华南供热站、简朴楼、司法小区1号楼至3号楼、华南大18号楼、华南大19号楼、华南小18号楼、华南小19号楼、农行10号楼、农行楼、综合楼、船营区实验小学、公安小区1号楼至3号楼、部队楼、森阳1号楼至3号楼、新天北1号楼至5号楼、天北老4号楼、艺人楼、吉林银行、特殊学校、天北1号楼至3号楼、歌舞团楼、幼儿园楼。预计抢修时间:2025年11月14日8时50分至11时50分。在此期间,请用户随手关闭水龙头,如提前恢复供水,不再另行通知,给您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初审:盖蕾;复审:李克非;终审:刘键。)


    ">因市政施工将华南小区28号楼附近直埋管线挖坏,突发漏水进行抢修,部分楼暂停供水。停水影响范围:华南小区0号楼至13号楼、21号楼、24号楼、26号楼至30号楼、176号楼、华南供热站、简朴楼、司法小区1号楼至3号楼、华南大18号楼、华南大19号楼、华南小18号楼、华南小19号楼、农行10号楼、农行楼、综合楼、船营区实验小学、公安小区1号楼至3号楼、部队楼、森阳1号楼至3号楼、新天北1号楼至5号楼、天北老4号楼、艺人楼、吉林银行、特殊学校、天北1号楼至3号楼、歌舞团楼、幼儿园楼。预计抢修时间:2025年11月14日8时50分至11时50分。在此期间,请用户随手关闭水龙头,如提前恢复供水,不再另行通知,给您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初审:盖蕾;复审:李克非;终审:刘键。)
    [11/14]  
  • 因遵义路与汉阳街交汇处安装闸门,于2025年11月14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暂停供水。停水影响范围:集资楼、水泥厂小区1号楼至4号楼、配件厂楼、东风小区1号楼至13号楼、松江物业1号楼至3号楼、安居小区1号楼至11号楼、遵义西路1号楼、宝嘉花园1号楼至3号楼、鹏程花园1号楼至10号楼、回迁楼、龙建2号楼、鹏程一区4号楼、科技大厦、遵义大厦、农行楼、中行楼、绿生源楼、汉阳综合楼、武装部1号楼、2号楼、武装部综合楼、鹏程新区1号楼、天瑞新城一期至三期、服装厂楼、卫生局综合楼、寻呼楼、教育局A楼、B楼、公园综合楼、洪利森楼、教育局综合楼、公园小区1号楼至5号楼、北园小区1号楼、2号楼、5号楼、9号楼、遵义路10号楼、土南121号楼至123号楼、湘潭二区2号楼、5号楼、湘潭小区5号楼、7号楼、9号楼、12号楼、14号楼、湘潭西一区1号楼、2号楼、南1号楼、南50号楼、化工二医院、龙潭区4号楼、湘潭街北方商厦、四季优选快捷酒店、遵义西路北建西部基地。请相关用户提前做好准备,如提前恢复供水,不再另行通知,给您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初审:盖蕾;复审:李克非;终审:刘键。)

    ">因遵义路与汉阳街交汇处安装闸门,于2025年11月14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暂停供水。停水影响范围:集资楼、水泥厂小区1号楼至4号楼、配件厂楼、东风小区1号楼至13号楼、松江物业1号楼至3号楼、安居小区1号楼至11号楼、遵义西路1号楼、宝嘉花园1号楼至3号楼、鹏程花园1号楼至10号楼、回迁楼、龙建2号楼、鹏程一区4号楼、科技大厦、遵义大厦、农行楼、中行楼、绿生源楼、汉阳综合楼、武装部1号楼、2号楼、武装部综合楼、鹏程新区1号楼、天瑞新城一期至三期、服装厂楼、卫生局综合楼、寻呼楼、教育局楼、楼、公园综合楼、洪利森楼、教育局综合楼、公园小区1号楼至5号楼、北园小区1号楼、2号楼、5号楼、9号楼、遵义路10号楼、土南121号楼至123号楼、湘潭二区2号楼、5号楼、湘潭小区5号楼、7号楼、9号楼、12号楼、14号楼、湘潭西一区1号楼、2号楼、南1号楼、南50号楼、化工二医院、龙潭区4号楼、湘潭街北方商厦、四季优选快捷酒店、遵义西路北建西部基地。请相关用户提前做好准备,如提前恢复供水,不再另行通知,给您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初审:盖蕾;复审:李克非;终审:刘键。)
    [11/12]
  • 因帕萨迪纳62号楼更换楼闸,于2025年11月12日9时至16时暂停供水。停水影响范围:帕萨迪纳、苗苗幼儿园、子乔幼儿园、中东社区。请相关用户提前做好准备,如提前恢复供水,不再另行通知,给您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初审:盖蕾;复审:李克非;终审:刘键。)


    ">因帕萨迪纳62号楼更换楼闸,于2025年11月12日9时至16时暂停供水。停水影响范围:帕萨迪纳、苗苗幼儿园、子乔幼儿园、中东社区。请相关用户提前做好准备,如提前恢复供水,不再另行通知,给您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初审:盖蕾;复审:李克非;终审:刘键。)
    [11/10]
  • (初审:盖蕾;复审:李克非;终审:刘键。)


    ">因松北泵房设备突发故障进行抢修,部分小区暂停供水。停水影响范围:松北一区、松北二区、宜家宾馆、汉庭酒店、亚朵酒店、京文投、吉林国信融资、吉林银行北京路支行、时尚宾馆、金木水火土游泳馆、中心医院办公楼、吉林市黄金公司、吉林市规划研究院、吉林市第一实验小学、吉林市供销合作社、吉源社区、吉林老菜馆、明川馆、大东街道、百鹰教育、煤气站、松北一区社区、起点教育、万博医院、松江房管所、彩虹房地产、育才家园楼、吉林市审计局、松北二区社区、兰亭书院、原富祥大酒店、河南街南侧商业街网点。预计抢修停水时间:2025年11月8日13时50分至15时50分。在此期间,请用户随手关闭水龙头,如提前恢复供水,不再另行通知,给您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初审:盖蕾;复审:李克非;终审:刘键。)
    [11/08]
  • 因苏宁天润城安装闸门,于2025年11月10日8时30分至16时暂停供水。停水影响范围:苏宁一街B1号楼、B2号楼、B3号楼、4号楼至7号楼、苏宁二街A1号楼至A7号楼、C1号楼至C27号楼所有低区。请相关用户提前做好准备,如提前恢复供水,不再另行通知,给您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初审:盖蕾;复审:李克非;终审:刘键。)



    ">因苏宁天润城安装闸门,于2025年11月10日8时30分至16时暂停供水。停水影响范围:苏宁一街1号楼、2号楼、3号楼、4号楼至7号楼、苏宁二街1号楼至7号楼、1号楼至27号楼所有低区。请相关用户提前做好准备,如提前恢复供水,不再另行通知,给您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初审:盖蕾;复审:李克非;终审:刘键。)
    [11/07]
  • 因鑫兴儒苑更换立厅闸门,于2025年11月11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暂停供水。停水影响范围:电院5号楼至22号楼、冯家屯3号楼、长春路142号楼、152号楼、繁荣1号楼至3号楼、繁荣监狱1号楼至3号楼、6号楼、汽标小区7号楼、8号楼、鑫兴儒苑1号楼。请相关用户提前做好准备,如提前恢复供水,不再另行通知,给您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初审:盖蕾;复审:李克非;终审:刘键。)


    ">因鑫兴儒苑更换立厅闸门,于2025年11月11日8时30分至16时30分暂停供水。停水影响范围:电院5号楼至22号楼、冯家屯3号楼、长春路142号楼、152号楼、繁荣1号楼至3号楼、繁荣监狱1号楼至3号楼、6号楼、汽标小区7号楼、8号楼、鑫兴儒苑1号楼。请相关用户提前做好准备,如提前恢复供水,不再另行通知,给您工作、生活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初审:盖蕾;复审:李克非;终审:刘键。)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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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吉林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吉林市城区地下水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吉林市城区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国办发〔2004〕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城区地下水管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吉林市城区地下水管理是指吉林市城市规划区域内地下水的管理。

    二、城区地下水的管理实行全面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开发、科学利用的原则。

    三、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城市地下水水质、水量的勘察和评价工作,建立城市地下水管理系统和监测网络,掌握地下水水位、水质的变化情况,为城市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依据。

    四、凡从事地下水开发、利用的单位及个人,必须遵守本通告的规定。

    五、在市政供水管网到达区域内严禁开采地下水。对餐饮、洗浴、建筑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一律停止地下水的审批;对已开采地下水井,没有取水许可证的,要予以取缔;对已开采地下水井,有取水许可证的,许可到期后要进行封闭;对已经报废和长期停用的水井,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起用。

    六、在市政供水管网不能到达区域内开采使用地下水井的,应将井位、井径、开采量、有关地质水文资料等先报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符合条件的,再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审批。

    七、对有取水许可、正在使用的地下水井实行计量收费。由收费单位安装计量水表,按表计量收费。对于不安装水表的用户,要依法处理。

    八、对使用地下水用户的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委托地下水经营公司收取。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市财政。

    九、各用水单位要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由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向各用水单位下达用水计划和节水指标。各使用地下水的单位要按计划采水,并负责水井的维护和管理。对超计划用水单位,依法实行超量累计加价收费;对拒不交纳费用的,要依法予以处理。

    十、违反上述条款的单位和个人,由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十一、本通告由吉林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十二、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八年一月十七日

     


    发布时间:2014-11-16   |   发布人: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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