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服务承诺

 

一、服务范围

适用于集团公司总调度室供水110指挥中心一级受理的涉水相关问题;各分公司调度室、辖区综合所受理的涉水问题;公司网站转接的用户留言问题;市长电话室、市住建局等上级机关和各类媒体转办的涉水问题。受理渠道包括:受理用户来电、来函、人员来访和其他途径的咨询、报修、投诉、上门服务等。 

二、服务标准

(一)做到4个必须

1、各级调度、受理、客户经理电话响铃20秒内接通率要达到85%以上。

2、电话或现场为用户解答、服务时必须使用文明服务用语。

3、所有服务人员工作时间内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要求穿着工装、佩戴工牌,微笑服务。

4、因计划性施工导致停止供水时,必须要提前24小时告知用户,按公司指令及时向社区、微信群、告示栏等发布停水信息;突发区域性停水故障,要及时电话通知医院、工厂、供热等重点单位。

(二)做到6个不允许

1、接到用户反映的涉水问题不允许推诿、搪塞,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

2、绝不允许私收、乱收用户钱财。

3、不允许与用户发生争执,并及时做好相关事件的取证工作。

4、不允许故意不接听用户来电。

5、不允许在电话受理时先于用户挂断电话。

6、不允许在受理时和用户抢话、争辩,要有理有据对用户解释答疑。 

三、收费标准

供水收费标准按市物价部门最近一次发布为准。

四、服务时限

(一)用户漏水报修,工作人员要在1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勘察、止水。

(二)一般情况地沟及管道井内漏水随报随修,地下直埋管线突发爆管1小时内到场止水,不间断抢修。

(三)用户用水收费计量查询、供水问题能够立即答复的立即进行答复,涉及空户等疑难问题要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四)用户反映的常规水质问题,12小时内采样、化验、分析。



用水发展服务承诺 


1、着装得体、仪容整洁、礼貌待人、主动热情、态度和蔼、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2、接待用户时,要熟悉相关业务,为用户提供“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

3、业务办理时,提供便捷高效服务,遵守政策法规、按章办事,进行相应的服务指引。

4、及时接件受理,限时审批办结,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对外信誉。

5、接待真诚热情,服务文明周到,解答耐心细致,营造和谐氛围。

6、坚持清正廉洁,杜绝吃、拿、卡、要,遵守职业道德,保证服务质量。

7、接待处理投诉,严格执行投诉处理程序,及时交办、跟踪与督办。


经营发展部受理大厅宣